鞍山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划定高、低风险区的通告
(鞍疫防指〔〕28号)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经流行病学调查和专家疫情形势分析研判,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对海城市、台安县、铁东区、铁西区、高新区辖区内高、低风险区划定如下:
一、海城市风险区
(一)高风险区。将海城市兴海街道安村回迁楼小区25号楼,兴海街道二台子回迁区北区1号楼、2号楼、3号楼,西柳镇翡翠城小区7号楼,析木镇松树沟村,毛祁镇商家台村号—号,海州街道泰华园小区1号楼、2号楼,海州街道百汇香山三期号楼、号楼、号楼,海州街道德胜小区32-1号楼划定为高风险区。
(二)低风险区。将海城市除高风险区以外的其他区域划定为低风险区。
二、台安县风险区
(一)高风险区。将台安经济开发区鑫安物流园、桑林镇西平林场帅兴街、台东街道迪亚溪谷小区28号楼、台东街道繁荣南街7号划定为高风险区。
(二)低风险区。将台安县除高风险区以外的其他区域划定为低风险区。
三、铁东区风险区
(一)高风险区。将铁东区文化街63栋3—5单元、站前万熹公寓C座2单元、站前建国大道号华润置地汉庭酒店26层、湖南街49栋1—4单元、解放东路栋楼下门店、解放东路栋楼下门店、千山东路卓阅清水湾划定为高风险区。
(二)低风险区。将铁东区除高风险区以外的其他区域划定为低风险区。
四、铁西区风险区
(一)高风险区。将铁西区永乐街道星火街70栋甲、星火街70栋、永乐街16栋、永乐街18栋划定为高风险区。
(二)低风险区。将铁西区除高风险区以外的其他区域划定为低风险区。
五、高新区风险区
(一)高风险区。将红岭中心中港花园小区2号楼、红岭中心澜湾香墅小区1号楼划定为高风险区。
(二)低风险区。将高新区除高风险区以外的其他区域划定为低风险区。
特此通告
鞍山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年11月25日
(鞍山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