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胡海林报道1月3日,记者从省水利厅获悉,年度省以上水利发展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完成,共有朝阳、营口、鞍山3市和台安县、义县等13县绩效评价获优。本次评价结果将纳入年水利发展资金分配因素。
据介绍,我省年共筹措水利发展资金19.77亿元,其中中央资金9.98亿元,省级资金9.79亿元,共涉及14个市。总体看,资金绩效完成情况较好,任务清单和预期目标基本完成。治理中小河流长度、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数量、河道退耕(林)还河封育面积等均超额完成绩效目标。
省水利厅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督促各地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把评价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整改落实到位,进一步强化评价结果运用,建立预算安排与资金使用效果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