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全国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我市疫情防控平稳可控。经鞍山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同意,8月25日,鞍山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关于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事项的通告》。
全市棋牌室、歌舞厅、网吧、电子游艺厅等室内娱乐场所,按摩店、足疗店等密闭场所,各类宗教场所在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实行限流开放。各类场所接待人数不得超过最大承载量的50%。
全市旅行社要继续落实疫情防控责任,暂不组团前往省外中高风险地区(包括出现阳性病例地区)旅游,暂不承接外省中高风险地区(包括出现阳性病例地区)旅游团来鞍旅游。
按照“谁主办、谁负责”要求,有序恢复举办大型会议、论坛、培训、演出、展销、促销等聚集性活动,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防疫标准,切实保证活动安全。
全市养老院、福利院、监所、精神卫生机构等在做好各项常态化防控措施的基础上恢复探视。要严格探视管理流程,落实探视预约登记制度,确保不发生疫情传播风险。
全市各地区、各部门、各行业、各相关组织和单位要继续严格落实健康码、行程码和新冠疫苗接种凭证“三码”联查工作,对查验中发现的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者(有禁忌症凭证除外)做好登记后方可进入,并于每日18:00前向属地指挥部报告。
全市恢复第二剂次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服务。请广大市民群众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主动到就近接种点接种疫苗,切实做到“应种尽种”,全面构筑起我市群体免疫屏障。
全市各类公共机构和社会场所要继续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如因防控措施落实不力造成疫情传播蔓延,将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以上各项疫情防控举措自年8月26日0时起实施。
附全市各县(市)区、开发区指挥部疫情防控咨询电话
来源
鞍山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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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师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