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群众举报,邢台市公安局多次组织警力对在清河及周边区域以梁某(男,44岁,清河县葛仙庄镇人,原河北龙飞物流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为首的犯罪团伙进行调查。在掌握大量证据后,年3月,市公安局从刑警支队、广宗县公安局抽调精干警力成立专案组,对该涉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立案调查。
经查,年,山东李建(化名)在威县牛寨村开了一个名为“铁军物流”的门市,由夏军(化)负责该门市运营。梁某知道后,就指使段某(男,37岁,清河县连庄镇人,原河北龙飞物流集团有限公司保安队队长)、梁某坡(男,38岁,清河县葛仙庄镇人,原河北龙飞物流集团有限公司车队队长)去威县盯梢。发现夏军发货后,梁某坡、段某等人开车跟在货车后面,选择路段,梁某坡驾车开至货车前急踩刹车,造成开车跟在该货车后面的段某追尾,他们借此将该货车扣到龙飞物流园。两天后,梁某又指派梁某雨(男,36岁,清河县葛仙庄镇人,原河北龙飞物流集团有限公司王官庄分公司总经理兼调度中心经理)带人将夏某门市上的货全部扣押到龙飞物流园。李建无力经营,只好关掉物流门市。
年,邱彪(化名)开始经营清河县发往广西、贵州、云南的物流线路。年,梁某成立河北龙飞物流集团有限公司,邱彪受邀入驻龙飞物流园。年,梁某指派梁某雨、高某江(男,53岁,清河县王官镇人)、高某(男,49岁,邢台市桥东区人)找邱彪谈判,要求邱彪与梁某合作,每个月向梁某交80万元,梁某保证邱彪独家经营。后因经营困难,邱彪将广西、贵州两线交给梁某经营,邱金彪自己经营云南线,但每个月要向梁某交2万元。年,梁某以合作铁路运输为由,再次逼迫邱彪答应共同经营云南线,邱彪只好从龙飞物流园搬出,期间邱彪共向梁某交纳保护费万元。
为了非法聚敛钱财,该组织逐步形成以梁某为组织者,以梁某雨、高某江、段某等人为骨干的涉黑组织,该组织以河北龙飞物流集团有限公司为依托,控制当地物流业,团伙成员分工明确,作案隐蔽,反侦查能力强,依靠雄厚经济实力支持组织活动,为组织成员发放工资,为骨干成员配备车辆、偿还车贷、报销加油费、电话费等。一旦组织成员被公安机关调查,该犯罪组织就帮助涉案成员逃匿、安抚家属,还为在违法犯罪活动中表现突出的成员发放奖金等。
年8月21日,专案组组织统一收网,一举抓获以梁某为首的涉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成员12人、扣押涉案资金余万元。
案件查明,自年以来,该组织以威胁、恐吓、滋扰等手段,有组织地实施寻衅滋事、强迫交易、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20余起,欺压、残害群众,称霸一方,严重破坏经济、生活秩序,在当地及周边地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目前,梁某等6名主要组织成员已被执行逮捕,其他涉案人员均被采取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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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邢台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