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台安法院邀请县域内10家重点民营企业代表参加“优化营商环境”主题企业家座谈会,党组书记、院长于德水带领部分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参加座谈。
会前,民营企业代表在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吴成仁的陪同下参观了台安法院的诉讼服务大厅、执行指挥中心、警体活动室、党员活动室。
座谈会上,吴成仁向民营企业代表通报了《台安县人民法院关于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八项措施》,对全面贯彻平等保护原则、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妥善处理涉企纠纷、及时实现企业胜诉权益、依法保障企业诉权、加强沟通联系、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加强司法宣传八项措施进行了详细说明。
参会民营企业代表充分肯定了法院为维护和谐稳定发展环境、促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所做出的积极努力,认为法院通过优化营商环境,不断提高审判质效,提供了优质的司法服务与保障,对法院在服务民营企业上所做的工作和努力表示感谢。并围绕企业的发展现状和法律需求,提出意见和建议,就企业涉诉案件现场进行法律咨询,党组成员杨博、王莹、立案庭庭长闫志刚进行了解答和回应。
台安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于德水首先对10位民营企业负责人的到来表示了热烈的欢迎,为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他强调了以下四点意见:一是不断提高涉企纠纷办案质效,依法及时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让民营企业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和正义;二是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民营企业是法制化社会稳定的基石,对促进税收和稳定就业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我们要发挥好审判职能,为民营企业创建更加公平公正、和谐稳定的营商环境;三是进一步加强智慧法院建设,为民营企业提供更加高效、更加便捷的司法服务;四是建立民营企业联络员制度,拓宽法院与企业的联络渠道,及时解决企业的司法疑难问题。
下一步台安法院将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扎实开展“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重要讲话和在企业家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市法院《关于服务保障“六稳”“六保”全力维护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的工作意见》,积极为民营企业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司法政策环境、公平市场环境和公正法治环境。
来源:鞍山市台安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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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台安法院召开优化营商环境企业家座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