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张再峰全媒体记者王鑫)昨日,记者从市统计局获悉,据十年一次的人口普查初步数据显示,年全市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74.57%,连续五年高出72.00%,连续十年高出65.00%,城镇化进程成果显著。
根据相关数据显示,全市城镇常住人口.97万人,乡村常住人口84.57万人,同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常住人口增加3.06万人,乡村常住人口减少35.11万人,城镇人口比重上升7.40个百分点。分区域看,城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95.90%,海城市、台安县、岫岩满族自治县常住人口城市化率分别为63.68%、47.79%、42.51%。
可见,我市城镇化发展呈现出高速发展态势,区域间城镇化水平差异进一步缩小。随着农业转移人口工作的持续推进和推动乡村人口在城市落户、中心镇转街道办事处和小城镇取消落户限制等一系列政策的实施,我市人户分离人口和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增加38.29万人。近几年,党中央、国务院又出台取消、放宽和完善城市落户政策,积极推动常住人口享有与户籍人口同等的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将进一步增加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认同感、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