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水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改行动;
落实落细防溺水宣传教育;
召开防溺水专题家长会,
建立学生相互提醒机制
……
日前,辽宁省下发通知,
开展教育防范学生溺水专项行动。
通知要求,各市要统筹调度,组织自然资源、水利、住建等有关部门,对本地区水库、河流、湖泊、坑塘等进行一次全面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对重点水域要设置安全警示标牌,设立安全隔离带、防护栏等防护设施;经常对危险水域的警示防护设施进行巡查,缺失的及时补充,损坏的及时维修或更换。
通知要求,要落实落细防溺水宣传教育。各地中小学校要采取易于为中小学生接受的方式,在日常安全教育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组织一堂防溺水专题课;要反复提醒学生,远离危险水域;召开防溺水专题家长会,增强家长安全意识,明确家长监护责任,对孩子行踪要做到知去向、知归时、知同伴、知内容。农村地区、水域密集地区尤其要加强对留守儿童的关爱,防止出现监管盲区;建立学生相互提醒机制,根据学生家庭住址进行分组,成立学生防溺水“联防小组”,交流防溺水知识,订立小组公约。
本次行动坚持问题导向,把督导检查落到实处。各市要分析研究本地区防溺水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工作的预见性、主动性。要加强对辖区内防溺水等安全工作的指导和督办,对危险水域安全警示标牌、隔离带、防护栏等设施进行抽查;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的要及时提醒、约谈;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要严肃追责问责。要健全溺水伤亡事故信息报告制度,畅通信息报送渠道,并积极探索防范学生溺水的经验做法,逐步形成长效机制。
痛心!
7月12日,沈阳5名少年下水野浴,3人溺亡!
年7月12日13时03分,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分局接到警情,位于彰驿站街道双树村浑河段发生溺水事件。接警后,公安机关抽调20余名警力并协调3辆救护车,市消防支队指挥中心调派翟家、彰驿、启工、特勤4个队站出动6辆消防车30名救援人员,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市、区各相关部门迅速赶赴现场处置。
经初步调查,5名学生一起下水野浴,其中2人安全上岸,3人失踪。救援人员将3人打捞上岸,经过确认,3人溺水身亡,年龄均在12至14岁之间。善后工作正在有序开展。
年7月11日
六个年幼的生命
消失在一片汪洋之中
7月11日下午,台安县西佛镇达连泡村附近辽河段发生一起多人溺水身亡事件。经当地政府部门证实,共有6名中学生溺水身亡。
现场视频显示,在浑浊的辽河中,有四五名中年男子在齐腰深的河水里搜救。最深处已经没过搜救人员的脖颈处。一位男士对救上来的孩子进行心肺复苏。一名妇女跪地失声痛哭,另一名疑为遇难孩子的男性家属跪地痛哭。
年6月30日
丁香湖附近三名刚刚中考完的初中生
骑着单车在湖边戏水
一人不慎落入水中
被打捞上来时已经溺亡
据公开信息统计
年至少已有32名未成年人
因为户外溺水死亡
▼▼▼
3月8日
广东省
湛江雷州市乌石镇平步村的4名学生乌石镇平步水库戏水,其中2人意外溺水身亡。
3月8日
安徽省
阜阳市颍州区王店镇韩寨村金庄自然村,一口3米多深的水塘内发现2男1女3名儿童,等被打捞上岸时,3名儿童均已经没有了生命体征。
3月10日
河南省
开封市尉氏县3个男孩在干渠边玩,干渠里有一个木筏,于是2个孩子乘坐木筏划到渠中间,木筏侧翻,2人落水,不幸溺亡。
3月10日
河北省
邢台市清河县张二庄村一15岁男孩,离家后失去消息。3月11日上午,其家人在张二庄民兴渠桥下发现孩子衣物。经救援队驾船排查搜寻,发现溺水者,打捞上岸后,因溺水时间太长,已无生命体征。
3月10日
河南省
洛阳市3名6岁儿童在河边玩,其中1人不幸溺亡。
3月27日
云南省
文山州广南县珠琳镇5名儿童水库游泳时溺亡、砚山县阿猛镇2名儿童在坝塘游泳时溺亡。
5月3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
全州县龙水镇大仙村委大仙水库附近3名小孩(两男一女)疑似溺水失联。经搜救队搜寻打捞,当天20时35分,在大仙水库中先后打捞出3名溺水孩童尸体。
5月16日
河南省
潢川县来龙乡黄堰村有孩子河内游泳失踪。经搜救,5名落水人员全部打捞出水,均无生命体征。经初步了解,5名死者均为男性,其中陈某、权某新、陈某宇3人为来龙中学8年级学生,刘某、刘某心2人为来龙中学九年级学生。
近日
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也发布了今年第3号预警
严防溺水事故发生!
虽然每年都在提醒
但是关于孩子溺水的报道
还是屡见网际报端
让人痛心不已
▼
这样的场面触目惊心让人心酸
那些悲痛欲绝的场景历历在目……
多少个原本幸福的家庭瞬间崩塌……
孩子溺亡
一个家庭永远的痛!
这些溺亡事件接二连三,
一次次地拉响我们的安全警钟!
请家长们务必教会孩子下面这些知识!
哪些地方容易发生溺水?
一般发生溺水的地点通常在:
游泳池、水库、水坑、池塘、
河流、溪边、海边等场所。
每年夏天都有游泳溺水身亡事故发生。
在溺水者当中,有的是不会游泳的人,
也有的是一些会游泳、水性好的人。
切勿以为自己会游泳
在水中就很安全!
牢记防溺水措施”六不准”
家长注意了!
千万别让孩子这样做!
1不准私自下水游泳;
2不准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
3不准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队的情况下游泳;
4不准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
5不准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
6不准不会水性的学生擅自下水施救。
生命可贵
警钟常鸣
希望悲剧不再上演!
扩散!
来源:辽沈晚报、辽宁省教育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