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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池州市职业教育招生政策出台

近日,池州市教体局印发《关于做好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今年职业教育招生工作进行安排。   《通知》指出,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录取对象以应历届初、高中毕业生为主,经省教育厅批准的初中起点五年制高职(专科)招生录取对象为参加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应历届初中毕业生。中等职业学校可在全市范围内招收符合上述条件的生源,也可跨市招生。   《通知》明确,凡报考中等职业学校的考生,按照纸质(现场)报名、网上报名(也可直接通过网上报名)的步骤报考中职学校。其中纸质(现场)报名:中考分数和各批次录取分数线公布后,考生根据自己的成绩和意愿,填写考生志愿表(填写志愿学校名称及代码)并由家长、考生确认签字,考生所在学校负责收集,报经县区职成科(股)汇总收集后交市教体局;网上填报:考生登录安徽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网上报名平台(   《通知》要求,各地各校要科学制定并严格执行招生计划。根据职普比大体相当的要求,综合统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本地中考报名情况及中职学校资源现状、办学条件等因素,合理制订中职学校招生计划。要扎实抓好中职招生宣传工作。各地各校召开专题会议,深入分析研究中职招生相关工作,听取意见建议,调动各方工作积极性,找准切入点,结合实际制定招生方案,并通过各种宣传媒体向社会广泛宣传办学特色、专业设置、教学管理、国家助学政策、对口高考、学生就业前景、录取结果等。要努力拓宽生源渠道,实行全日制教育与非全日制教育并举的方式,积极引导历届初中毕业生、未升学高中毕业生、城乡劳动者、退役士兵、下岗职工、返乡农民工以及农村地区新成长劳动力等接受中职教育。   《通知》强调,要严格规范中职招生行为。各地各校认真落实中职招生纪律“六项禁令”、职业院校招生“12个不得”禁令规定,严守中职学校招生工作纪律,依法依规开展招生,自觉维护招生秩序,在阳光下规范有序招生,尤其严禁搞夸大虚假宣传,杜绝第三方违规参与招生、违规收费、侵害群众利益等行为。如发现有上述问题,必须及时纠正,并依据相关规定严肃予以处理。

本文来源:池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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