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调整
立山区、台安县辖区内风险等级的通告
(鞍疫防指〔〕23号)
根据当前新冠疫情防控需要,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规定,经综合研判,鞍山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自即日起,对立山区、台安县辖区内风险等级作如下调整:
一、立山区
将原高风险区立山区灵山街道红拖社区红旗街12栋、钢绳街36栋调整为中风险区;将原中风险区立山区灵山街道红拖社区除红旗街12栋、钢绳街36栋以外的其他区域,灵西社区调整为低风险区。
二、台安县
将原高风险区韭菜台镇韭菜台村,鞍山九股河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台安高新农业产业开发区厂区),八角台街道西郊社区一百户小区4、5、9号楼调整为中风险区;将原中风险区韭菜台镇韭菜台村外其余村,台安高新农业产业开发区除鞍山九股河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厂区外的其他区域,八角台街道西郊社区除一百户小区4、5、9号楼外的其他区域调整为低风险区。
立山区、台安县其他区域风险等级不变。
特此通告
鞍山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年10月20日
原标题:《鞍山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调整立山区、台安县辖区内风险等级的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