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背景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方案的通知》、市政府办《关于印发整合建立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有关文件,要求各级整合辖区内各类公共资源交易有形场所,建立一个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分平台,按时完成公共资源交易相关职能整合,完成服务、管理与监督职能分离,并参考场所建设要求建设交易场所设施、按照信息化建设要求建设交易场所信息系统。推进各级交易系统与公共服务平台对接,将各类依法应当公开的公共资源交易公告、资格审查、交易过程、成交信息及市场主体、监管、信用信息实时交互至公共服务平台统一汇总。
二、建设目标
2.1遵循数据标准和技术标准,实现与公共服务平台的互联互通。
2.2整合、改造公共资源交易场地,打造信息化智能化的交易场所。
2.3基于公共资源交易场地,提供统一的交易服务,满足所有进场交易项目需要。
2.4建设交易系统,为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电子化提供技术和环境支撑。
三、建设内容
交易信息网:通过建设交易信息网,作为分平台对外呈现公共资源交易整合工作的直接成果展示,有利于宣传公共资源交易整合情况,并可为参与交易项目的市场主体提供交易信息展示、办事指南查询、系统入口等服务。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通过建设互联互通服务、场地综合管理,形成交易服务系统,实现统筹管理交易平台内场地预约、门禁管理、视频监控,完成综合交易系统的落地使用。完成信息系统与各相关信息系统之间的数据交互,文件共享等工作。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建设政府采购交易系统和散小工程交易系统,将全流程电子化交易覆盖到交易系统没有覆盖到的项目上。
物理场所信息化建设:公共资源交易物理场所依托建设工程承发包交易中心场地建设。根据公共资源交易业务需要,将场地划分为服务大厅、开标区、评标区、办公区等功能区域,并配备相应的信息化设备以及管控系统。
四、系统建设需求
4.1交易信息网
交易信息网是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信息公开和服务窗口,应按照有关政策法规及时发布各类公共资源交易信息;提供方便的各类主体查询和浏览;为各类用户登录交易、监督、服务提供统一的入口。
(1)交易信息网包括前端功能与后台管理两部分内容。
(2)交易信息网前端功能包含公共资源交易的行业动态、政策法规、交易信息公开、交易过程公开、投诉举报、服务指南。
(3)后台管理功能包括内容管理和发布、栏目管理、全文检索、访问统计。
4.2公共资源交易服务
(1)互联互通服务
互联互通服务,通过数据交换的方式,建立公共资源交易分平台与总平台、与相关异构系统以及平台子系统之间的数据交换共享体系。
实现功能包括数据上行交换、数据下行处理、数据交换管理、系统接口服务等,有效保证数据交换的安全、及时、准确。
(2)场地综合管理
场地综合管理系统,用于对交易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场地中的功能区、硬件设备及周边配套设施、场地相关人员、业务应用环境支撑服务进行统一的登记、集成、控制、调度与管理,为交易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各业务应用提供音视频调度、区域通行权限控制、业务信息及公告通知发布服务等信息化支撑。系统包含基础信息管理、场地中控管理、业务调度管理三个部分。
4.3公共资源电子交易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包括政府采购交易系统和散小工程交易系统两个部分。
4.4应用支撑平台
应用支撑提供对各子系统和功能模块的统一支持,以降低系统建设的复杂度,提高可靠度。利用成熟的组件产品,进行相应的配置或定制开发,提供公共的应用支撑环境。
本项目应用支撑主要应由用户管理、权限管理、日志管理、系统性能监控、配置管理、流程管理、短信管理组成。
4.5场地改造建设
场地建设通过在场地中部署信息化设备设施,支撑应用系统、交易业务运转,实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信息系统在物理交易场所的顺利部署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