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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肃处理辽宁银保监局回应保险公司拒保

根据国务院颁布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被选择的保险公司不得拒绝或者拖延为投保人承保”,签订“交强险”合同时,保险公司不得强制投保人订立商业保险合同以及提出附加其他条件的要求。

但在辽宁鞍山市台安县,多位出租车车主反映称,在当地无法投保“交强险”,只能到外地多花钱投保。而保险公司称,公司拒保“交强险”,当地银保监局也管不了。国务院颁布的法规,为何在鞍山台安县如同“一纸空文”?

多家保险公司拒保出租车“交强险”

国家强制保险,怎能拒保?

台安县崔先生的出租车今年的“交强险”11月21日到期,但他打了当地多家保险公司电话,都被告知拒保出租车“交强险”。

崔先生说:“太平洋、人保都问过,自己去交就不收。打了投诉电话之后,就有人给你回电话了,别的机构或者是别的代理公司就打电话问,‘是你投诉了吗?我给你解决,我帮你交。’就都这么解决的,自己上柜台‘交强险’肯定不收。”

“交强险”是强制险,是由法律规定必须参加的保险。它的全称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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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先生不明白既然是国家强制保险,保险公司怎么还能拒保?于是,他拨打了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建立的统一维权服务专线投诉在当地无法投保“交强险”,而去年投保的太平洋保险,也不给他续保。

投诉后,他等来了太平洋保险相关人员的回电,但对方却这样答复他:“国家强制保险,现在人家收还是不收,主动权不在行业协会也不在银保监会监管,是人家保险公司自己有权决定的,明白不?你看每年到年底的时候,(一般)都好收,因为那时候都缺业务。平常不缺业务的时候,都不收出租车,出租车理赔率多高啊。”

崔先生打了投诉最终也没有解决问题。他通过朋友找中间人多花了元,到外地成功投保了中华联合财险的“交强险”。记者采访了多位台安县的出租车车主,他们均是托人在外地投保的“交强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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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法规在当地为何如“一纸空文”?

根据国务院颁布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十条规定,投保人在投保时,被选择的保险公司不得拒绝或者拖延承保。该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签订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时,保险公司不得强制投保人订立商业保险合同以及提出附加其他条件的要求。”

记者以出租车车主身份联系了当地多家保险公司,均被告知对出租车“交强险”拒保。天安保险的业务员说,这是公司的规定。中华联合财险的业务员也告诉记者,上不了。

记者:出租车在这儿能上交强险吗?

中华联合财险:上不了。

记者:搭买一些商业险呢?

中华联合财险:现在好像是有点管控。

记者:是你们这一家公司这样,还是都这样?

中华联合财险:普遍这样。

天安保险和中华联合财险都明确,拒保“交强险”,而大家保险和人保财险却表示,只能在他们那儿买商业保险,才给承保“交强险”。

记者:现在咱们交强险能上吗?

人保财险:上不了。交(强险)商(业险)都得上。

记者:必须得交强险和商业险一块上是吧?

人保财险:对,单交强(险)保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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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银保监局回应:已展开核查

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对此事,辽宁银保监局25日上午回应称,已针对报道反映的问题展开核查,一经查实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该局明确表示,“各财险公司必须无条件落实国务院、银保监会的各项政策和监管要求,扎实做好营运车辆承保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设置任何门槛变相拒保或拖延承保交强险”。

  以下是辽宁银保监局的回应全文:   11月25日上午,辽宁银保监局财险监管处召开辖内财险省级公司和省保险行业协会参加的专题会议,强调落实全省营运车辆承保有关工作,要求各财险公司必须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实现营运车辆保险应保尽保。

鞍山银保监分局召开辖内财险公司总经理会议,就辖区营运车辆承保工作再次压实主体责任,要求各财险公司不讲条件、不讲困难,必须无条件落实国务院、银保监会的各项政策和监管要求,扎实做好营运车辆承保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设置任何门槛变相拒保或拖延承保交强险。如发现违法违规问题,一经查实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同时,省局消费者投诉热线对一年来接到的鞍山地区消费者投诉情况进行全面复核,确保消费者投诉已经得到有效处理。

一直以来,辽宁银保监局始终严格按照中国银保监会的相关要求和部署,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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