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人社
03
沈阳市高校毕业生
灵活就业养老和医疗
保险补贴政策指南
一、申报条件
1.补贴范围:毕业年度(毕业生所在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和离校未就业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毕业2年以内,以毕业证时间为准)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在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办理登记并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经区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和财政部门审核,给予一定数额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补贴。
2.补贴标准:按照实际缴费金额的60%给予补贴,其余部分由本人承担。补贴享受期限为30个月。
二、申报资料
(一)《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保险补贴申请认定表》
(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非我市户籍的申请人额外提供居住证原件;
(三)本人领取补贴银行卡;
(四)未毕业申请人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已毕业申请人提供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境外高校毕业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申请程序
申请人可通过“沈阳业市”舒心就业服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