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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警方摧毁一起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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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4月以来,沈阳市公安局辽中分局经过全面摸排线索、缜密侦查取证、协调联动攻坚,一举摧毁了以刘某某(男,46岁,沈阳市辽中区人)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年5月29日,辽中区人民法院已对该涉黑案件的27名被告人进行一审开庭审理并全部宣判完毕,成为年沈阳市第一例宣判的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案件。

年4月12日,沈阳市公安局驻辽中区扫黑除恶督导工作队获取重要线索:鞍山市台安县添赢汽车贷款销售服务中心对挂靠其公司的大货车车主采取暴力、软暴力等手段非法收取高额管理费。

获取线索后,辽中分局迅速成立专案组,全力开展案件侦破工作。经过2个多月的摸排和走访,专案组发现该公司对挂靠其名下的大货车主收取高额管理费,并以各种理由拒绝给已将贷款还清的大货车过户更名,以不给检车作威胁强迫大货车车主继续挂靠其公司名下。同时,该公司还组织“地下执法队”,以暴力、威胁、滋扰等手段对不交管理费或要求提档的大货车收取罚金及保证金。

年6月,专案组先后将主犯卜某某(女,75岁,沈阳市辽中区人)及该公司相关人员抓获,通过对该公司账目及相关资料的全面梳理分析,专案组获取了该组织大量犯罪证据材料。

在案件事实基本查清后,专案组召开会商研判会议,制定周密抓捕计划。年7月20日,专案组在青海省湟源县警方配合下,在湟源县某宾馆内将主犯芦某某(男,34岁,沈阳市辽中区人)抓获并押解回沈。年8月2日,专案组根据掌握的线索,在沈阳市某公寓一出租屋内将该案首要分子刘某某抓获。年12月10日,主犯赵某某(女,45岁,沈阳市辽中区人)迫于公安机关强大的压力,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同时,该组织其他主要成员分别在沈阳市、鞍山市等地先后落网。

为彻查此案,专案组全体民警连续奋战,辗转鞍山市、辽阳市、锦州市、盘锦市等地,先后查找被害人名、调取证据余份、梳理书证余份、电子物证余份,形成了完整而严密的证据链条,为彻底摧毁该黑社会犯罪组织打下坚实基础。

经查,该组织具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及骨干成员,结构紧密、人员固定、人数众多、分工明确,组织纪律严格。为获取非法利益,该组织以汽车运输公司为依托,招募社会闲散人员及有前科人员,以恐吓、威胁、暴力等手段逼迫大货车车主缴纳高额费用,并组织“地下执法队”不分时间、地点、场合,肆无忌惮地对未交管理费的大货车进行围追、拦截、抢车。同时,该组织通过违法犯罪活动获取经济利益,以暴力、软暴力等形式“以商养黑、以黑护商”。截至案发,该黑社会性质组织开办公司、企业8家,通过“地下执法队”抓车等手段非法获利余万元。经审讯,该黑社会性质组织全部涉案人员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年3月11日,专案组对该案侦查终结并移送起诉至沈阳市辽中区人民检察院。

目前,该案共涉及强迫交易、寻衅滋事、职务侵占等案件余起,构成组织、领导、参与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4个罪名。5月29日,该案已由沈阳市辽中区人民法院依法开庭审理并进行一审宣判,首要分子刘某某及其主要成员27人分别被判处二年三个月至二十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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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沈阳市公安局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的坚强领导下,在市“扫黑办”的正确指挥下,紧紧围绕“双清零”和“六清”行动工作目标,挂图作战,倒排工期,压实责任,销号推进,圆满完成了上半年工作目标。自全市部署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全市公安机关共打掉涉黑犯罪组织33个,涉恶犯罪集团32个,涉恶犯罪团伙64个,破获刑事案件起,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人,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资产21.45亿元。扫黑除恶成果保持全国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第一方阵,实现了“多项战果全省第一”的优异成绩。

提升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

为强化全市各级公安机关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力度和质效,今年年初,沈阳市公安局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进行调整,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杨建军任组长,市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许树文任常务副组长,其他局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充分发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的牵头揽总、整体谋划和指挥调度作用,指导协调、督促检查、服务保障各有关单位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取得新突破。

加大推进力度,营造浓厚氛围

今年以来,为确保各个时间节点任务有序有力有效推进,沈阳市公安局先后召开全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题部署推进会议3次,专项及专案调度会议36次。同时,为深入贯彻全国“扫黑办”第九次主任会议精神,成立“六清”工作领导小组,充分发挥对全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统筹指挥作用,全力打好今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攻坚战。通过层级动员,持续发动,迅速统一了全警思想,强化了政治担当,营造了浓厚氛围,提升了核心战斗力。

强化专案攻坚,保持高压态势

坚持“稳、准、狠”不动摇,以“破案攻坚”开路,以“打伞破网”断根,以“打财断血”善后。采取挂图作战的工作模式,建立了市局领导包案、处级领导包干、工作队长包片的工作模式,进一步明晰了责任体系。截至目前,按上级要求需“清零”的17起涉黑案件,均实现既定目标。同时,始终保持与市扫黑办、检法部门的沟通协调,无缝对接,做到步调一致,并联高效,确保了15起涉黑案件顺利庭审,涉案犯罪嫌疑人被依法审判,震慑了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行为,有力捍卫了法律权威,回应了人民群众的期待要求。

实施多维联动,形成整体合力

沈阳市公安局始终与检、法、司部门保持密切沟通,根据案件进展,定期协调检、法、司部门进行会商,并邀请省高检和公安部专家为全局民警进行授课,讲授侦办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四个特征的司法认定,进一步统一全警思想,提升办案能力。组建了由法制、预审等部门业务骨干组成的专业化团队,对在侦涉黑案件侦办工作逐个进行点对点指导,对认定犯罪的证据进行审核把关,提出补充完善证据意见。

坚持长效常治,铲除滋生土壤

沈阳市公安局切实推动专项斗争由攻坚战向持久战的战略转移,坚持深挖根治不放松,全力攻破“硬堡垒”。同时,积极总结固化专项斗争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做到边扫边打、边整边建,推动专项斗争由打为主向打防管建并举转变。截至目前,全市公安机关按照应发尽发的原则,针对行业领域乱点乱象问题,已发送公安提示函份。

持续跟踪问效,拧紧责任链条

建立约谈通报制度,根据年初各级扫黑办明确的“双清零”时限,由市局分管领导代表局党委对限期未完成目标的分、县(市)局“一把手”进行约谈,提出要求、限期整改。市局“扫黑办”采取集中调度和分散调度相结合的方式,推广经验做法,督促后进单位,同时定期对全局成果进行通报,明确下步工作的方向和重点,确定重点攻坚的目标案件。

沈阳晚报、沈报全媒体记者杨硕

沈阳日报社新媒体中心(沈阳网)编辑董隽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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