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3日,市商务局局长汪忠野做客《舆情热线》直播间,就如何更好地贯彻国家有关商品流通政策,指导全市市场秩序有序运转,如何科学、高效地促进市场业态良性发展,在线与听众交流,一一解答听众的疑惑。
“请您就我市近期出台的《海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海城市委托招商管理办法的通知》给我们解读一下。”听众咨询。
汪忠野答:今年3月份我市出台了《海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海城市委托招商管理办法》。本办法所称委托招商是指由市商务局代表市政府与内外法人或洽谈组织之间已发签订委托招商协议,受托方按照协议约定代理委托方对委托项目进行招商引资,或者帮助引进外来项目和投资的行为。凡由委托人引进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相关要求,符合我市产业布局、发展规划、固定资产投资在1亿元及以上(农产品深加工项目在万元及以上),年产生税收实现万元及以上的项目或年产生税收总额在万元及以上的总部经济均视为委托招商项目(房地产项目除外)。本协议也明确了委托全责与签订程序、招商引资服务费标准、招商引资服务费兑现程序等。在此,我就大家感兴趣的招商引资服务费标准详细解读一下:委托招商引进的项目达产后形成税金的相应比例金额标准兑现招商引资服务费,具体按以下标准执行,协议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一)姓名建设达产,从形成税收的第一年起,连续五年参照该项目产生税收的海城地方留成部分5%的金额作为标准给予受托人招商引资服务费。(二)属于世界强、国内强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投资的项目,在项目建成达产并实现税收后再一次性分别追加15万元、10万元、5万元的奖励。受托人如引进科技含量高、附加值高、带动性强、贡献大的项目,可采用“一事一议”的办法确定其招商引资服务费标准。
“我听说海城现在是电商进农村示范县,我想了解一下农民专业合作社该如何发展电商?”听众咨询。
汪忠野答:今年6月,我市正式获批年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建设,有利于培育农村网络消费市场,提升农产品外销的种类和规模,增加农民收入;有利于推进农产品商品化、标准化、品牌化,加快农业产业化、现代化、市场化和国际化进程。海城作为电商进农村示范县,将支持建立完善县、乡、村物流体系;支持健全农产品质量保障监督流通体系;支持开拓农产品网络销售渠道;建立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加大农村电子商务人才培训力度。农民合作社在电商进农村示范县建设中,可以利用三种形式发展电商:一是通过政府与各大平台合作的网店销售农产品,比如我市与京东合作开设的“中国特产·海城馆”;二是为一些农产品销售网店供货,依托第三方卖家间接助力合作社营销农产品;三是有一定影响力的农产品品牌,可通过电商平台自建网店销售农产品,提升市场渠道层级、增加市场利润空间。
“听说品牌有辽宁老字号可以申请,都需要什么条件?”听众咨询。
汪忠野答:“辽宁老字号”认定对象为在辽宁省行政区域内注册并正常运营的企业。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一)品牌创立50年(含)以上,主营业务传承脉络清晰,持续经营至今。(二)拥有与企业历史上或当前使用字号相一致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三)拥有世代传承的独特产品、技艺或服务。(四)具有彰显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精髓的企业文化。(五)具有中华民族特色和鲜明的辽宁地区传统文化特征,具有较高的历史价值和文化价值。(六)具有良好信誉,得到广泛的社会认同和赞誉。(七)国内资本及港澳台地区资本相对控股,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市融媒体中心记者
刘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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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师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