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鞍山市台安县审计局公开招聘临时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台安县审计局向社会公开招聘临时工作人员,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量
招聘人数:本次共招聘6人。
二、报名资格和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审计事业;
2、所报考人员户籍所在地为台安县;
3、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有责任心,团队合作意识和沟通协调能力较强;
4、大专及以上学历,其中:法律专业1名,财会专业1名,其他专业4名。对有一定审计工作经历的,优先录用;
5、能熟练使用办公软件;
6、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
7、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口齿清晰,无文身,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三、用工方式
本次招聘人员通过劳务派遣方式用工,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按照国家劳动用工规定与录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分配上岗,合同期限为2年;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薪资待遇月应发工资/人/月(含个人缴纳的保险)元,按国家相关规定缴纳四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