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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社保中心业务办理提示

巴彦淖尔市社保中心业务办理提示

广大参保单位、职工:

因新冠疫情反复,迟滞了办事人员办理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相关业务,在此巴彦淖尔市社保中心全体干部职工深表歉意!为了确保养老保险待遇发放和最大限度地保证部分紧急业务正常办理,巴彦淖尔市社保中心在全面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向大家推荐社保业务“不见面”网上办理的几个渠道,并做如下提示:

一、养老金的发放(包括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居民养老保险由各旗县负责)和工伤职工(1-4级)长期待遇(工伤保险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及供养遗属抚恤金)的发放,我们保证克服一切困难,确保按月发放。

二、更换社保卡卡号的离退休人员,自由流动时能向社保经办部门申报变动的尽量申报,不能申报的我们通过技术手段筛查实现卡号变更,不影响当期养老金发放。

三、网上办理平台1.内蒙古人社网上服务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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