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划定
台安县辖区内高、中、低风险区的通告
(鞍疫防指〔〕16号)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规定,经流行病学调查和专家疫情形势分析研判,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将台安县辖区内高、中、低风险区划定如下:
一、高风险区
将台安县韭菜台镇韭菜台村,鞍山九股河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台安高新农业产业开发区厂区),台安县八角台街道西郊社区一百户小区4、5、9号楼划定为高风险区。
二、中风险区
将台安县韭菜台镇韭菜台村外其余村,台安县高力房镇大高村,台安高新农业产业开发区除鞍山九股河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厂区外的其他区域,台安县八角台街道西郊社区除一百户小区4、5、9号楼外的其他区域划定为中风险区。
三、低风险区
将台安县除高、中风险区以外的其他区域划为低风险区。
以上风险区划分及管控要求将根据疫情形势变化适时调整。
鞍山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年10月12日
原标题:《鞍山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划定台安县辖区内高、中、低风险区的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