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除旧楼墙体时,为了确保安全本来应该从上到下分段拆除。但是辽宁鞍山台安县一处工地在拆除旧楼时,为了省事竟然从底部开拆,这导致工程进行到一半就出了大事——墙体轰然倒塌,一名工人被砸中,当场身亡。最终工程负责人李某某和施工队老板王某因重大责任事故罪被起诉。年11月5日,鞍山台安县检察院公布了此案细节。
王某和李某都是辽宁鞍山台安县人。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被依法取保候审。
年2月29日15时许,王某在无施工作业资质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情况下组织施工队伍对台安县某饭店二楼内部墙体进行拆除。
拆除过程中,施工队伍违反墙体拆除应从上至下分段拆除作业操作流程,从墙体底部施工作业进行墙体拆除,导致墙体倒塌。在这起事故中,一名施工人员死亡。
经台安县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组认定,本起事故是一起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王某作为生产主体,对本起事故发生负有主要负责人责任,李某某作为施工现场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本起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
后经鉴定,被害人死亡原因系人和饭店墙体倒塌砸伤致死。
检察机关认为,王某、李某某在无施工作业资质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情况下,违反墙体拆除作业操作流程进行施工,导致发生墙体倒塌致一人死亡的事故发生,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重大责任事故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均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从宽处理。
此案已经在台安县法院开庭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