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春伊始,年中央一号文件正式发布。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从坚守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扎实稳妥推进乡村建设、突出实效改进乡村治理等方面对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作出重大部署。今年,我市将强化支撑保障巩固脱贫成果、推进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全面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作为年工作的重点,奋力开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新局面。
脱贫攻坚战取得了全面胜利,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各项工作,让脱贫基础更加稳固、成效更可持续,任务仍然艰巨。
为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我市本级将投入衔接资金万元资金,完善产业发展项目库,积极配合农业农村部门推动产业发展,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将年衔接资金谋划的产业项目、基础设施项目、到户项目“项目化、清单化、责任化”,逐步提高全市脱贫人口家庭经营净收入比重。各县区将常态化开展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防返贫监测集中排查、防返贫监测动态调整和信息采集工作,及时分解落实各部门推送预警筛查信息,及时准确识别有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村户籍人口,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为稳住脱贫人口就业规模,市乡村振兴局将配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按月调度县区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务工情况,及时研判务工规模变化情况,相关数据信息及时推送人社部门,推进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就业务工稳中有升。我市还将持续推进“千企兴千村”行动,引导社会企业与全市个行政村全覆盖式结对,重点落实好企业与81个脱贫村互帮互助,促进村企深度融合,并鼓励人才、资本、技术下乡的政策措施,推动各类人才向乡村振兴一线流动。
乡村振兴为农民而兴,乡村建设更要为农民而建。今年,鞍山市将聚焦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短板,市本级拟投入衔接资金万元实施基础设施建设,持续推进县乡村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重点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村庄清洁、农村道路清洁、农村水域环境整治、农村污水治理、农村庭院整洁、农村“厕所革命”的专项行动。组织开展村庄清洁行动,认真开展全市村屯绿化工作,对全市所有行政村实行全面绿化,推进落实全市农村家庭“美丽示范庭院”创建活动。年至年在海城市和千山区20个行政村新建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确保农村污水治理率达到40%以上。
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是乡村振兴的重要保障。今年,海城市、台安县、岫岩满族自治县、千山区等10个省级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将开展推广“清单制”试点工作。每个试点村编制2-3个清单,总结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经验。鞍山市还将持续全力推进市域治理体系建设,健全“1+1+N”制度体系,发挥市县乡三级市域治理中心、村(社区)市域治理网格化工作站及个村级视频点位作用,利用6.6万网格员队伍充分调动农民参与乡村治理的积极性,推广“腾鳌枫桥”、海城市中小镇党建引领等乡村治理经验,构建全市自治、法治、德治、智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