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报未检测核酸人员的通告
广大人民群众:
为切实做到我县全员核酸检测清仓兜底、不漏一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我县对未进行核酸检测人员实行有奖举报。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鼓励全县居民举报未检测人员,经查证属实后,报经指挥部审批同意,及时给予第一举报人元的奖励。核酸检测采样补检工作结束后,发现仍有未检人员,一律强制进行核酸检测,强制定点隔离14天,费用自理。
二、受理举报的相关部门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对恶意举报、诬陷他人的行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举报人应如实提供举报人和被举报人的基本身份信息。举报、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宁晋县疫情防控办
年1月8日
责编:张括
编审:田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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