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东胜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年全区职称评审工作
安排意见的通知
区直各单位,各大企业:
根据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年全市职称评审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鄂人社发〔〕87号)精神,结合地区实际,现对我区年职称评审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报评审范围
(一)凡在我区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等(以下简称用人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聘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才以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自由职业者。
(二)在我区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各地颁发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
(三)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实施意见》范围的高技能人才。
(四)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评审或考核认定职称。
二、申报评审时间和地点
(一)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的学历、资历(任职年限)截止时间为年2月3日;申报职称的业绩成果、论文、奖项、荣誉、继续教育审验卡截止时间为当年申报时间。申报工作结束后,不再补报相关材料(申报材料目录见附件)。
(二)申报时间和地点。年我区社会化高级职称申报起止时间为6月日至6月20日;区直单位、各大企业中初级职称申报起止时间为7月日至7月30日。中小学教师高级、“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的基层高级职称以及考评结合系列(专业)高级职称申报时间另行通知。申报地点为联邦大厦B座一楼西南角3、32、33窗口,窗口联系-。以上安排如有变动,将在“东胜人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