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上党区、平顺县发布招聘公告
共计名
长治市上党区年公开引进
医疗卫生专业人才公告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人才工作精神,深入推进人才强区战略,经上党区委人才领导组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一批紧缺医疗卫生人才,尽快解决我区医疗卫生人才严重短缺问题。现公告如下:
一、引才名额
本次拟引进医疗卫生人才63名,其中全日制研究生报考临床医师岗位,不受岗位数量限制,面试合格进入下一环节。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长治市上党区年公开引进医疗卫生专业人才岗位设置表》(附件1)。
二、引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执业资格及工作能力;
(五)年龄要求
一般年龄要求不超过35周岁,具备执业医师资格可放宽至40周岁,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具有主治医师职称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具有副主任医师及以上职称可放宽至50周岁。
(六)专业要求
根据用人单位所需岗位的专业条件,参照《国家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目录》设置。
(七)学历职称要求
1.医疗集团临床医师岗位引才条件: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2.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院引才条件:
(1)临床医学类岗位:
①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②全日制本科学历且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或规培合格证;③具有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
④急诊、耳鼻喉、外科临床医师岗位具有执业医师资医院有一年以上工作经验,可放宽至全日制大专学历。
符合上述其中一个条件即可报名。
(2)药剂师岗位: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3)康复师岗位:
全日制本科学历,康复治疗专业。
3.驻市门诊部、乡镇卫生院引才条件:
(1)临床医学类、公共卫生、中医医师岗位:
①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②全日制大专学历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
③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
符合上述其中一个条件即可报名。
(2)检验、药剂岗位:
①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②全日制大专学历且具备检验士、药剂士及以上资格证。符合上述其中一个条件即可报名。
(八)户籍不限
(九)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届毕业生。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6.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
7.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机关事业单位试用期内的人员;上党区已有编制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10.其他不符合人才引进条件的。
三、引进方式和程序
(一)发布公告
本次引进人才公告、面试公告、相关表格等均在长治市上党区人民政府网查询、下载、打印,网址: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地点:长治市上党区医疗集团(医院)门诊一楼北侧儿科大厅, 3.报名时间:年10月8日至10月12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3:00至5:00),逾期不再受理。
4.报名要求:报名人员只准选择一个岗位报名,不得兼报。需提交《长治市上党区年公开引进医疗卫生人才报名表》(附件2)一式两份,1寸正面红底证件照4张,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执业医师资格证、执业医师注册证、规培合格证、康复师相应职称证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有工作单位(交纳养老保险)的需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所有报名人员均需做心理健康测试。
5.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将通过长治市上党区人民政府网予以公示,请报名人员随时 如出现岗位无人报名的情形,该岗位引进名额由领导组研究决定后调剂至其他岗位。
(三)面试
资格审查合格后进入面试,着重考核应聘者的医学专业素养、业务能力、语言表达、逻辑思维、举止仪表等。面试地点、时间另行公告。未按规定参加面试的,视为主动放弃。同一岗位报名比例低于1:5的,只进行一轮面试,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报名比例等于或大于1:5的,需进行两轮面试,依据第一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1:3比例进入第二轮面试,最终以第二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面试合格线确定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合格线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四)体检
按照拟引进岗位名额1:1比例,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选,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所有参加体检人员须进行尿液毒品检测,体检合格且经公安机关检测确定为非吸毒者进入下一环节,否则取消其资格。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围考察资格。出现名额空缺时,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流程及相关要求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执行。出现名额空缺时,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选岗
按照成绩分数高低顺序,成绩高者优先选择岗位。
(七)公示
拟引进人员在长治市上党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编办、财政等部门根据相关政策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承诺书内容为聘用合同附款双方另行约定内容,考生必须履约),一经聘用,五年内不得调出上党区卫生系统(五年内辞职、解聘人员档案满五年后方可流转)。聘用后放弃引进资格、未满服务年限辞职的,取消其引进资格、事业人员身份,视为不诚信行为,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5年内不得参加上党区事业单位招聘和引进。新引进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转正,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九)待遇
本次引进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才,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且年度考核合格者,每年可领取生活补贴1万元,享受期为3年;已取得规培合格证的,享受规培期生活补贴,每年可领取生活补贴1万元,享受期为3年。同时符合以上条件的人员,只享受一项补贴。
在任何环节一旦发现资格不符合岗位要求,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的,立即取消资格。
四、纪律监督
本次人才引进工作由中共长治市上党区委人才工作领导组负责牵头实施,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
咨询(正常工作时间)
举报-(正常工作时间)
本公告由中共长治市上党区委人才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组会议研究决定。
中共长治市上党区委人才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年9月29日
平顺县年公开招聘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一)
根据《关于做好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结合我县事业单位实际情况,经县委、县政府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90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职位及名额
本次共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90名,其中:
(1)招聘教育系统工作人员28名(全额事业编制),其中:幼儿教师22名,小学教师6名。
(2)招聘卫生系统工作人员37名(20个全额事业编制,17个差额事业编制),其中:县城卫生工作人员22名,乡镇卫生工作人员15名。
(3)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5名(全额事业编制)。
招聘岗位和招聘名额详见《平顺县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设置表》。
三、招聘条件及资格
(一)报考人员应具有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有符合岗位所需的专业要求;
5.未参加过任何邪教组织,无吸毒、涉毒等违法违纪行为;
6.部分招聘岗位用于招聘年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年、年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服务就业机构的毕业生视同为年高校毕业生,可以报考应届毕业生职位。
(二)报考岗位条件
1.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大专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为幼儿教育或相关专业,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及以下(即年9月28日以后出生),户籍不限,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和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证书。
2.报考小学教师岗位: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与所报考岗位专业相同,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及以下(即年9月28日以后出生),户籍不限,持有小学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任教学科与所报岗位学科需相同,语文教师岗位普通话须达到二级甲等以上)。
3.报考医疗卫生岗位:大专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为医学相关专业,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年9月28日以后出生)。
4.报考乡镇事业单位岗位: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不限专业,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及以下(即年9月28日以后出生),全日制统招硕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即年9月28日以后出生),长治市户籍。
5.本次招聘中年龄、学历、户籍、服务期限等资格时限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告发布当天。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正在接受审查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党纪处分未过影响期的;
2.在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尚在处罚期内的;
3.参加过邪教组织或非法宗教的;
4.试用期未满的;
5.已有工作单位且单位不同意报考的人员;
6.参加公开招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够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7.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其中,非年应届毕业的全日制专升本学生、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和时间
通过平顺县人民政府门户网( (一)报名程序
1.提交报名申请及材料
本次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址为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报名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且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报名信息和材料(报名时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专业参照《公务员报考专业设置分类指导目录》)。凡因报考信息不全不实而出现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考资格的,取消考试成绩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资格初审和结果查询
报考人员在提交报考申请1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年10月13日9:00至年10月18日18:00期间,尚未初审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以修改个人报考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年10月18日18:00至年10月19日17:00,报考申请未初审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提交资格审查、修改个人报考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
报考乡镇事业单位岗位人员、教师岗位人员:实际报名缴费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应达3:1,若报名缴费人数不达该比例,则按规定的比例核减相应岗位,核减后仍不达3:1的,取消该招聘岗位。
报考医疗卫生岗位人员不受开考比例限制,有人报名即可开考,但笔试成绩需达到规定的合格线60分。
“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报考人数不达招考比例的,纳入该单位同类岗位公开招聘人员名额。
3.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于年10月19日18:00前进行网上缴费,报考教育岗位元/人,报考医疗卫生岗位元/人,报考乡镇事业单位岗位50元/人。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本次招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模式进行,考试收费参照《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西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
4.改报
考生所报岗位被取消的,可改报其他岗位,未改报其他岗位或改报后未通过资格初审的,此次报名为不成功,所缴考试费通过原报名渠道退还。改报时间另行公告。
报名序号是考生上网打印准考证和后期成绩查询的关键字符,务必牢记。
所有报名成功者,务必自行打印《平顺县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二)考试费用减免
城市低保人员和农村低保人员可享受减免考试费政策。申请减免考试费的报考人员,需先在网上缴费,而后在网上提交减免申请。减免申请审核通过后,考试费按原缴费渠道退还。
报考人员可于年10月13日9:00至年10月19日18:00前登录原报名系统提交减免申请。
(三)下载打印准考证
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 考生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平顺县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纸质版笔试准考证,参加考试、资格复审或面试等各个环节均须携带。其中,《平顺县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在资格复审时,由资格复审单位收回备案。
笔试准考证打印时,如遇问题请与平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解决,联系-。
(四)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考生凭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
1.报考教师岗位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50分),《教育教学专业知识》(50分),总分为分,时间为分钟。
2.报考医疗岗位考试科目为《基础知识》(50分),《专业知识》(50分),总分为分,时间为分钟。
(1)基础知识笔试:时间为60分钟。报考中医医生岗位人员笔试中医基础知识;报考西药师岗位人员笔试药学基础知识;报考临床医生岗位人员笔试临床医学基础知识;报考护理岗位人员笔试护理基础知识;报考医学检验岗位人员笔试医学检验基础知识;报考影像技师、麻醉师、超声医师、信息管理、公共卫生岗位人员笔试相关基础知识。
(2)专业知识笔试:时间为90分钟。报考中医医生岗位人员,笔试内容为国家中医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内容;报考西药师岗位人员,笔试内容为国家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药学考试内容;报考临床医生岗位人员,笔试内容为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内容;报考护理岗位人员,笔试内容为护理执业护士资格考试内容;报考医学检验岗位人员,笔试内容为国家医学检验资格考试内容;报考影像技师、麻醉师、超声、病案信息、公共卫生岗位人员,笔试内容为相关国家资格考试内容。
(3)报考县医院、医院、县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临床医师岗位、中医师岗位,具有临床执业医师资格证、中医执业医师资格证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报考乡镇卫生院临床医师岗位,具有临床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3.报考乡镇事业单位岗位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总分为分,时间为分钟。
笔试成绩以60分为最低合格分数线,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笔试结束后发布查询成绩公告,考生可登录原报名网址查询成绩。
(五)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公告在平顺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发布,请各位考生密切 从各岗位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若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应提供户口簿(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报到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职业资格证书(或合格证明)、普通话证书等证件(证明)原件。已就业的须提供人事(劳资)管理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其中,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出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的考生下载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所在地和市级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省教育厅盖章;“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聘岗位”计划项目人员由服务地县级人社部门和市农委审核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省委或省人社厅盖章,或提供《服务期满合格证》;“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报考基层项目专门岗位需提供当地退役军人事务局出具的证明;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的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服务所在地县级以上人社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直接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考生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因自动放弃或资格审查不合格,导致岗位空缺的进行递补。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现场领取面试通知单,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六)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单为准,考生凭身份证及面试通知单参加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分,当场评分,当场宣布。面试方式:小学教师岗位采取现场讲课方式进行,幼儿园教师岗位采取现场讲课和能力展示方式进行,医疗卫生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实践技能测试相结合方式进行,乡镇事业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重点测试应试者的综合素质(包括心理素质、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组织和表达能力、临场应变等方面),成绩按百分制计分。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该岗位按实际入围面试人员人数进行面试。
面试成绩以60分为最低合格线,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体检环节。如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岗位名额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环节。
(七)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成绩保留2位小数,四舍五入),考生的综合成绩最低需达60分,方可进入体检环节。综合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如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均相同,组织一次面试加试,排名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免笔试人员的面试成绩为总成绩。
综合成绩于面试当天以公告形式张贴在考点处,次日发布在平顺县人民政府门户网。
(八)体检
面试结束后,由县公开招聘领导组,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拟招聘名额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人员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进入考察环节。
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取消体检资格。体检不合格者,医院由招聘领导组指定,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如复检不合格,可按综合成绩顺次进行递补。
体检名单在平顺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发布,请各位考生密切 (九)考察
考察工作由县招聘领导组成员单位相关人员组成考察考核组,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核,具体由县招聘领导组办公室组织实施。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选面谈等方法,突出政治标准,全面了解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度等方面情况。如考察不合格,取消其拟聘资格,空缺岗位不进行递补。
(十)拟聘人员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名单,拟聘人员经县招聘领导组审核后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发现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纪律及其他违规违纪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根据所报岗位(需选岗岗位)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选择岗位(综合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成绩分高者优先)。
(十一)聘用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初次就业聘用人员试用期12个月。乡镇事业岗位聘用人员试用期均为12个月。试用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待遇。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办理相关转正手续;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所有人员一经聘用,需签订5年服务期合同,服务期内不得调动、借调。
五、纪律监督
(一)招聘工作严格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实行回避制度。从事招聘考试、考察的工作人员与报考者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实行公务回避;要严格遵守干部人事纪律,严格执行保密纪律,不准泄露影响招聘工作的任何情况。
(三)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一经发现,严肃查处。工作人员违纪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招聘领导组研究决定。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笔试、面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的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特别提醒:希望广大考生合理安排自己的报名时间,请勿集中到最后两天报名,避免因网络拥堵而影响报名。
相关事宜可咨询以下
中共平顺县委组织部:-
平顺县教育局:-8949
平顺县医疗集团:—8907
平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8929
平顺县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领导组办公室(借章)
年9月28日
平顺县年公开招聘大学毕业生
到村(社区)工作公告(二)
为引导优秀年轻人才向基层一线流动,强化基层人才保障,充实基层工作力量,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基层治理,结合我县实际,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3名大学毕业生到村(社区)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职位及名额
本次公开招聘大学毕业生到村(社区)工作人员53名(全额事业编制),其中,到社区任职4名,到村任职49名(招聘岗位和招聘名额详见《平顺县年公开招聘大学毕业生到村(社区)工作岗位表》)。
三、招聘条件及资格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全日制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及以下(即年9月28日以后出生)。全日制统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即年9月28日以后出生)。
5.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具有较强的宗旨意识和法治观念,组织协调能力强,善于处理复杂问题,热心群众服务,志愿到农村和社区工作。
6.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参加过邪教组织或非法宗教的;
(5)在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招聘过程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尚在处罚期内的;
(6)现役军人和在读学生;
(7)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8)存在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候选人“15不能”情形之一的;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发布招考公告
通过平顺县人民政府门户网( (二)报名
本次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址为 1.提交报名申请及材料
报考人员在年10月13日9:00至年10月18日18:00期间登录网址(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报名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且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报名信息和材料。凡因报考信息不全不实而出现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考资格的,取消考试成绩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资格初审和结果查询
报考人员在提交报考申请1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年10月13日9:00至年10月18日18:00期间,尚未初审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以修改个人报考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年10月18日18:00至年10月19日17:00,报考申请未初审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提交资格审查、修改个人报考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
报考岗位的人员:实际报名缴费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应达3:1,报名缴费人数不达该比例的招聘岗位,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岗位,如核减岗位后仍达不到3:1的,取消该招聘岗位。
3.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于年10月19日18:00前进行网上缴费,报考费用:50元/人。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本次招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模式进行,考试收费参照《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西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
4.改报
考生所报岗位被取消的,可改报其他岗位,未改报其他岗位或改报后未通过资格初审的,此次报名为不成功,所缴考试费通过原报名渠道退还。改报时间另行公告。
报名序号是考生上网打印准考证和后期成绩查询的关键字符,务必牢记。
所有报名成功者,务必自行打印《平顺县年公开招聘大学毕业生到村(社区)工作报名登记表》。
(三)考试费用减免
城市低保人员和农村低保人员可享受减免考试费政策。申请减免考试费的报考人员,需先在网上缴费,而后在网上提交减免申请。减免申请审核通过后,考试费按原缴费渠道退还。
报考人员可于年10月13日9:00至年10月19日18:00前登录原报名系统提交减免申请。
(四)下载打印准考证
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 考生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平顺县年公开招聘大学毕业生到村(社区)工作报名登记表》和纸质版笔试准考证,参加考试、资格复审或面试等各个环节均须携带。其中,《平顺县年公开招聘大学毕业生到村(社区)工作报名登记表》在资格复审时,由资格复审单位收回备案。
笔试准考证打印时,如遇问题请与平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解决。
(五)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考生凭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
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满分分,时间为分钟。
笔试成绩以60分为最低合格分数线,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笔试结束后发布查询成绩公告,考生可登录原报名网址查询成绩。
(六)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公告在平顺县人民政府网发布,请各位考生密切 从各岗位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若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应提供户口簿(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报到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证件(证明)原件。已就业的须提供人事(劳资)管理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其中,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出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直接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考生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因自动放弃或资格审查不合格,导致岗位空缺的进行递补。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现场领取面试通知单,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七)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单为准,考生凭身份证及面试通知单参加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分,当场评分,当场宣布。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重点测试应试者的综合素质(包括心理素质、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组织和表达能力、临场应变等方面),成绩按百分制计分。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该岗位按实际入围面试人员人数进行面试。面试成绩以60分为最低合格线,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八)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成绩保留2位小数,四舍五入),考生的综合成绩最低需达60分,方可进入体检环节。综合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如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均相同,组织一次面试加试,排名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
综合成绩于面试当天以公告形式张贴在考点处,次日发布在平顺县人民政府 (九)体检
面试结束后,由县公开招聘领导组,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拟招聘名额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人员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进入考察环节。
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取消体检资格。体检不合格者,医院由招聘领导组指定,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如复检不合格,可按综合成绩顺次进行递补。
体检名单在平顺县人民政府网发布,请各位考生密切 (十)考察
考察工作由县招聘领导组成员单位相关人员组成考察考核组,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核,具体由县招聘领导组办公室组织实施。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选面谈等方法,突出政治标准,全面了解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度等方面情况。如考察不合格,取消其拟聘资格,空缺岗位不进行递补。
(十一)拟聘人员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名单,拟聘人员经县招聘领导组审核后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发现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纪律及其他违规违纪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十二)聘用
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待遇。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办理相关转正手续。
五、岗位安排
聘用大学毕业生,先在乡镇培养锻炼半年,在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帮带下,参与乡镇中心工作,半年后安排到村(社区)工作。其中,是中共党员(不含预备党员)的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助理。
六、相关保障
1.聘用的大学生工资薪酬、福利待遇等按照平顺县乡镇事业人员有关政策规定执行;符合引进高层次人才政策的,享受相关待遇。
2.聘用的大学生到村工作时间一般不少于5年(含1年试用期),鼓励长期在村工作。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由县组织、人社、编制部门办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手续,统一使用乡镇事业编制。服务期限内,不得调动、借调。鼓励工作表现良好、符合任职条件的大学生依法依规选入村(社区)“两委”班子,培养成熟的及时选任为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招聘人员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在岗期间存在脱岗现象严重、工作表现差、群众满意度低的,由县委组织部及时批评教育并限期改正,问题严重的,按事业人员管理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平顺县年公开招聘大学毕业生
到村(社区)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年9月28日
(来源:上党区人民政府、平顺县人民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