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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安县人民检察院开展宪法进校园法治教育活

国家宪法日-12-04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国家象征

为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学校法治教育的深入开展,提高青少年学生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在第七个国家宪法日前夕,鞍山市人民检察院青年工作委员会台安县院分队及台安县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科来到台安县职业教育中心,与师生一道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并举行“法治副校长”聘任仪式。

活动前,干警们在会场摆放了内容丰富的宪法日宣传展板,营造浓厚氛围,仪式上,职教中心校领导为县检察院未检科科长李艳娟颁发了法治副校长的聘书。随后,李艳娟科长结合办案亲历、以案释法,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为职教中心的师生们讲授了主题为“检爱同行”的宪法宣传讲座,围绕着什么是宪法、宪法与大家的紧密联系、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三个方面,深入浅出为师生们讲述了宪法的重要地位、作用以及宪法修改的意义和主要内容,使师生们增强了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在授课结束后,校领导与李艳娟科长及干警们共同为聆听讲座的同学发放宪法手册,带领同学们进行宪法宣誓,庄重的仪式感让同学们感受宪法的神圣和权威。

以国家宪法日为契机,通过开展宪法宣传活动,将宪法观念根植于每一位同学的心中,让宪法成为青少年的崇高信仰。下一步,台安县人民检察院将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立足检察职能,为青少年茁壮成长保驾护航,为共建法治校园贡献台安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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