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灯塔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自年4月9日0时起,对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予以解封解控。现将解封解控后防控措施通告如下:
一、封控区解封后,区域内人员实行7天自我健康监测,外出做好个人防护,不去人员聚集场所;对电梯、楼道和重点公共场所定期进行通风和预防性消毒;落实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做到及时消杀、日产日清。管控区和防范区解控后,区域内人员做好自我健康监测,落实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全市所有小区(村屯)出行人员需严格履行登记制度,严格落实测温、验码、规范佩戴口罩等防疫措施。
二、辽阳市域外所有来(返)灯塔人员须提前3日向单位、社区(村)报备,抵达灯塔后立即开展1次核酸检测,结果未出来前,不得进入社会系统。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14天内,从吉林省、上海市、沈阳市、鞍山市台安县来(返)灯塔市人员,一律实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其他地区来(返)灯塔市人员防控措施严格按照辽阳市疾控中心发布的健康提醒要求执行。
三、调整部分场所开放规定。4月9日起,全市保障居民生活生产的商超、卖店、粮油店、生鲜超市、农贸市场、农资商店、理发店、药店恢复营业;医疗机构(除诊所外)经灯塔市卫健局评估合格后恢复营业。餐饮、棋牌室(麻将馆)、洗浴、影院、剧院、歌厅、舞厅、酒吧、足疗店、按摩院、美容院、游戏厅、台球厅、网吧、剧本杀、桌游吧、图书馆、密室逃脱、室内体育健身场所、室内儿童游乐项目、各类线下教育培训托管机构等空间相对密闭的场所以及诊所、农村大集继续暂停营业。全市客运公交继续停运。4月11日起,灯塔市市民服务中心恢复现场办公。
四、严格开放公共场所管理。开放场所严格落实测温、验码、规范佩戴口罩等防疫措施,从业人员每3天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上岗。理发店要严格查验行程码(对红码、黄码和带星号人员禁止开展服务),实行错时错峰预约服务。医疗机构、药店要严格落实就诊患者及购药人信息登记、报备制度。
五、继续加强聚集性活动管理。暂停举办各类演出、培训、促销、展销等活动。非必要不召开50人以上规模会议,确需召开的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审批。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宴席不办。禁止在广场、公园以及农村文化广场聚集、跳广场舞等。禁止在农村小卖店等室内场所聚集、打牌等。倡导市民少串门、少走动。
六、继续加强重点场所管理。加强学校防疫管理,全市职业中专、高中、初中、小学继续暂停线下教学,各学校组织开展线上教学;幼儿园闭园。监所、养老机构、福利院、建筑施工工地等实行封闭式管理。医疗机构住院部封闭管理,暂停探视。各宗教场所暂停对外开放,暂停集体宗教活动。全市各殡仪馆、公墓、陵园、骨灰纪念堂、散坟集中安葬区停止一切祭扫活动,实行封闭管理。殡仪馆祭奠厅关停,暂停送丧、守灵、遗体告别等服务项目。
七、企业有序复工复产。企业拟复工复产的,向行业主管部门申报。行业主管部门协同属地乡镇(街)疫情防控指挥部严格审批并监督防疫措施落实情况,发现企业不认真履行主体责任,防疫措施落实不到位的,立即关停。
八、解封解控不等于解防。请广大群众要慎终如始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积极配合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不聚集、不扎堆,养成勤洗手、常通风、分餐制、用公筷、一米线等良好卫生习惯,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新冠肺炎可疑症状时,做好个人防护,前往发热门诊就医,并如实告知旅居史和接触史。
九、对未落实疫情防控责任、未能全面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疫情防控工作的相关规定,依法给予处罚,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吊销营业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动态调整防控措施。
灯塔市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指挥部
年4月8日
来源:北国·辽宁日报
编辑:孙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