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鞍山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按照统一部署,认真排查件反映县(市、区)直部门、乡镇(街道)、村(社区)干部违纪问题的信访举报,持续深入整治教育、医疗、环保、住建等民生领域以及农村“三资”管理方面损害群众利益及破坏营商环境的基层“微腐败”问题,统筹推进处置检举举报和化解信访问题。
截至目前,件“微腐败”检举控告已办结件,立案件,处分及组织处理人,移送司法机关16人,收缴违纪违法所得万元。通过查处一批典型案件,推动化解信访问题,一批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得到解决,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增强。
聚焦突出问题,扎实开展整治
鞍山市纪委监委制定出台《关于全方位解决侵害群众利益的基层“微腐败”问题实施意见》《全市纪检监察系统群众信访举报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聚焦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扎实开展集中整治。通过建立领导包案下访推动查办、监督检查部门督促审核、信访部门组织协调等工作机制。实行末端工作法,有力推动查办化解工作取得实效。
推行阳光三务,以公开防腐败
鞍山市纪委监委建立“鞍山阳光三务”监督平台,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