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鞍山台安县的多名出租车司机,为同一名失足女子介绍顾客,以便从中牟利。而他们并不知道,看似牵线拉皮条赚取提成的“兼职”,却已经触犯了法律。年11月,多名出租车司机因介绍卖淫罪被依法起诉。
年出生的出租车司机李某某就是其中一名拉皮条的司机。
李某某在台安县开车期间,认识了失足女子安某某。安某某比较有“商业头脑”,她发现出租车司机接触人多,而且很多外地人刚到台安县,第一时间接触的就是出租车司机。于是她主动拉拢李某某,和他商量好,让李某某帮自己介绍客户。而且按照成功次数给李某某提成。
李某某觉得这是个来钱的好办法,而且动动嘴就能赚钱,比辛苦开车容易多了,于是欣然应允。从年到年,李某某帮助安某某介绍了多名客户,每次提成50到元不等。安某某后来承包酒店客房部,容留组织了多名妇女从事卖淫活动,李某某则继续利用自身便利条件,将乘客源源不断地介绍到安某某的窝点,进行卖淫嫖娼活动。
除了李某某之外,出租车司机闫某某等人,也加入了“介绍人”的行列,每次介绍嫖客成功,都能提成50到元。
年年初,这伙出租车司机和安某某都被查获。安某某被另案处理。而李某某闫某某等出租车司机则被监视居住。检察机关认为,李某某等人介绍他人卖淫,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介绍卖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认罪认罚,,可以从宽处理。
此案已经在辽宁省台安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