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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政采网上商城升级为电子卖场东方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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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日前上线。5月1日起,山西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品目分类目录》(以下简称《目录》)范围内的采购,统一在电子卖场上操作。

据悉,为进一步落实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造要求、适应新信息技术的迭代发展趋势、提升互联网++政府采购执行和监管效能,山西省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升级为山西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并于日前上线运行。采购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山西《目录》范围内的商品,单次或批量采购预算金额万元以下的应通过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采购。其中,单次或批量采购预算金额50万元以下采取电子直购或电子竞价方式采购。预算金额达到50万元且不足万元可采取电子竞价或电子询价方式采购。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复印机、扫描仪、投影仪、多功能一体机、LED显示屏、触控一体机等办公用品单次采购数量小于10台,可选择直购,单次采购量10台以上(含10台)则采用电子竞价方式采购。基础软件、信息安全软件单次采购金额小于20万元可采用直购,大于20万元(含20万元)可采用电子竞价方式采购。

在供应商准入方面,山西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实行供应商入驻承诺备案制。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可自愿申请入驻电子卖场,电子卖场提供供应商承诺书模板,供应商下载盖章后上传影印件,省级财政部门或其委托的运营方收取供应商纸质文件进行备案。根据《山西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供应商总则》,供应商提交合规的资料后,电子卖场将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的信息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供应商可根据电子卖场相关规定,发布商品、订单交易、参与竞价等服务。此外,全省供应商遵循“一地注册,全省共享”原则,各地市不得以任何方式限制供应商准入。

商品管理方面,山西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实行标准商品管理。供应商可直接引用在库商品进行上架处理。商品上架审核、商品库维护由省级财政部门或其委托的运营方负责,商品信息全省统一共享。价格管理方面,《山西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商品管理规则》明确要求,供应商对商品的价格不得随意上调(市场价格浮动情况除外),同一商品价格不得高于自有电商平台或门店的正常售价,不得高于该品牌在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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