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年1号令
各县(市)区、开发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市防指各成员单位:
为全力防御强降雨和洪水,请你们按市防指统一部署要求,强化针对性举措,锚定“四不”目标和城乡供水安全,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现命令如下。
1.全市各级防汛指挥部要集中办公,各级党政领导要在岗在位,靠前指挥,组建“指挥部+前方指挥部”机制,各级“一把手”要做到“能够找到、随叫随到”。
2.各县(市)区、开发区要做好人员转移避险,要做到“扩面、快速、安全”,做到“应转尽转、应转必转、应转早转、应转快转”,确保“不漏一户、不落一人”,人员转移必须在12日晚全部完成,要加强转移人员管控,严禁擅自返回,要保障转移人员生活,至少备足三天物资。
3.各县(市)区、开发区要对涉山涉水的餐饮娱乐场所、农家乐等各类营业场所进行排查、关停,人员要全部撤离。要确保城乡通讯、供电、供水、排水、燃气等设施设备正常运转和安全。要重点